通知公告

腾讯体育举办第二届“雄鹰杯”大学生创意作品竞赛的通知

责任编辑:宣传部作者:校团委发布时间:2019-10-15点击次数:

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激发青年学生的智慧与潜能,拓宽学生眼界思路,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应用能力,着力引导创意贴近时代、融入生活、服务社会,培养腾讯体育应用创新型人才,经研究决定启动腾讯体育第二届“雄鹰杯”大学生创意作品竞赛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2019年10月-2020年4月

二、参赛范围

全校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以团队方式参赛,人数3-5人。鼓励跨学院、跨学科组队,团队中应有1名专业教师作为指导,每名学生最多仅能报名参加1支团队。团队一经组建,成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。

三、竞赛原则

1.组织原则。学校成立由校团委、教务处、科学技术研究院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竞赛组委会,负责整个赛事期间的组织、宣传及会务安排等工作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,负责竞赛期间的具体事务。

2.评审原则。竞赛评审将从创意性、科学性和先进性、可行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考察作品质量。创意性,包括构思新颖程度、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独特之处;科学性和先进性,包括作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创意设计的先进性、合理性和精巧程度;可行性和实用性,包括作品中技术操作的可行性分析,与已有同类作品比较优势,实际应用价值等。比赛邀请创意设计专家、相关学者等专业人士进行评审,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,具体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规则,开展评审工作。

3.奖励原则。竞赛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奖项。学校按照各学院申报作品数量以及获奖作品等级进行积分,其中,参赛作品每项计10分,获得一等奖作品每项计50分,二等奖作品每项计40分,三等奖作品每项计30分,优秀奖作品每项计20分。总积分前三位的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。参赛作品中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,经竞赛组委会评审,将获得后续孵化基金的支持。

四、参赛作品要求

1. 参赛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:(1)产品专业设计,包括工业设计、家居产品及家具设计、文化旅游产品设计、包装设计、书籍设计、时尚设计等,以及其他各类与生活相关的具有较高艺术品质创意产品设计;(2)文化软件设计,包括数字内容创意设计、新媒体软件设计、交互设计(如:网站、移动APP、电子出版物、交互FLASH作品、网络交互实验作品)、动漫及网络游戏设计等;(3)艺术形式创意创新设计,包括电视短片、微电影、纪录片、广告等广播电视栏(节)目。

2. 参赛作品应积极向上、主题鲜明,富有时代感,体现创意设计、科技创新和文化艺术特点,弘扬正能量,鼓励引用创新和全新的表现手法和形式;能够结合专业特色和优势,紧密结合生产生活实际,具有较强的实用性;要突出原创性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凡涉嫌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,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3. 参赛作品需提交适当详细的说明书,要体现出创意产生的背景、该创意的潜力、发展前景或具有的现实意义。文字描述要求文笔流畅,内容完整,简明扼要,格式清晰,版面美观大方。说明书一律采用A4纸幅面,与作品申报书(见附件)各一式两份(其中一份为匿名版)一同报送。参赛作品的实物模型、设计图纸、照片视频等需同时报送。

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竞赛组委会秘书处(中华路校园知行楼315室,龙湾校园行政楼804室),电子版发送到lngdxtw@188.com。组委会不受理个人自行报送的作品。

五、步骤和进程

1.组织发动阶段(2019年10月上旬)。成立第二届大学生创意作品竞赛组委会,下发竞赛通知,各学院对参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,成立竞赛协调小组,发动广大学生参与。充分利用微信、微博圈转发,扩大影响。

2.学院选拔阶段(2019年10月下旬至 2020年3月)。各学院负责对学生作品的申报、初审、参赛等事宜进行具体指导,并结合创意作品的形式及分类组织学院内部选拔赛,根据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给予学生相应学分。

3.组织申报阶段(2020年3月)。各学院竞赛协调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咨询工作,对学生申报参加校级竞赛事宜进行具体指导,组织学生统一填写申报书(见附件),并编写作品说明书。各学院要在 2020年3月5日前完成对参赛作品的审查、核对,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比赛。

4.评审表彰阶段(2020年3月至4月)。校级竞赛组委会将对各单位申报作品进行审查,并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。4月,公布第二届大学生创意作品竞赛获奖名单及优秀组织单位名单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,认真做好竞赛的动员、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,切实提升竞赛质量,努力提高竞赛的影响力和覆盖面。

2.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竞赛的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,确保竞赛组织工作的秩序和效率。

3. 赛事期间相关事宜联系人:赵书颖、武书宁